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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社會大眾對本所之瞭解,並增進對海洋生態環境的認識,本所設有具推廣與社會教育功能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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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陳列館,展示區域包括研究大樓一樓水族展示館、西側二樓海洋漁業及水產加工、三樓水產生物、四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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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五樓漁業文化及所史館,分別介紹台灣的水產養殖種類、水產養殖的演進及魚蝦貝類人工繁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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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技術;遠洋、近海漁業及水產加工業之發展概況;大型海洋哺乳類及各式各樣的海洋生物、罕見的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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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及魚類化石;漁業節慶活動及魚類相關文物與藝品;水產試驗所發展的歷史軌跡與海功號開發南極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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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珍貴照片,內容豐富,值得觀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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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妥適接待參訪水產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水產陳列館之國內、外民眾及貴賓,以達到學術交流和社教推廣之功能,特訂定本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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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附屬水族館及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水族生態展示館對參訪來賓之接待不適用本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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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賓: |
係指與水產無關且純參觀之民眾、托兒所以上之教學機關、社團法人、政府機構及大陸地區(含香港和澳門)之非專業人士。 |
專業來賓: |
係指與水產有關之來賓,如漁民、區漁會、水產院校、社團法人、政府機構、大陸地區(含香港和澳門)、外國專業機構之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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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人士。 |
重要來賓: |
係指國內、外高級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教學機關和社團法人之主管等重要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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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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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單位應先以電話與本所承辦人接洽、預約相關事宜,並於預定參訪日期至少三天前以公文、書函、申請書、傳真或E-mail向本所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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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申請,經本所同意後始得參訪,並應在原訂參訪日期至少一天前向本所確認;臨時提出申請者,僅能參觀一樓水族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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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含香港和澳門)專業人士應依我政府相關辦法,於來台二個月前,由邀請單位行文(應檢附受邀單位人員名冊、官方和民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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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來台行程表、陪同人員及聯絡人)本所,俟取得本所同意函後,再向入出境管理局和有關單位申請許可,始得參訪本所;參訪人員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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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如有變動,應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並通知本所,未事先徵求同意及申請者,恕不予接待;假藉國內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名義參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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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依法送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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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時段及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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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參觀時間: |
一般來賓為每週二、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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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和下午各一個團體,每團人數在一百人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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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三、五、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不開放參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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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及重要來賓不受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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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來 賓: |
除國小三年級以下學生僅參觀一樓水族展示館外,餘得參觀西側二樓簡報室、海洋漁業及水產加工展示區、三樓水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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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展示區和一樓水族展示館。 |
專業及重要來賓: |
得參觀西側二樓簡報室、海洋漁業及水產加工展示區、三樓水產生物展示區、四樓水產養殖展示區、五樓漁業文化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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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館展示區、一樓水族展示館、水試一號試驗船,或依實際情況決定參觀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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